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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認識他時,他是三十邊沿的年歲,我是二九年華的一朵花。

    記得第一次帶他在家人面前亮相時,母親聽聞「海口腔」,知道他不是在地的「蕃薯仔子」而是飄洋過海的金門人,表情凝重地詢問在前線當過兵的叔叔,答覆是:「那是當兵不得已才去的地方。」

    進一步知道他的軍人身分,叔叔第一個反應是:「這把年紀了還在當兵?是不是有什麼問題(當年很多在社會上混不下去的人,選擇當兵)?」

    我搖頭擺手:「不是,不是,他是軍官學校畢業生,是國家栽培的職業軍人。」

    家人聞言,異口同聲要我們分手,父親甚至用威脅的語氣說:「查某子嫁互兵仔,甘願剁互豬母食。」

    住在隔壁村的姑姑,聽說姪女兒的結婚對象是軍人,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說:「也無缺嘴(兔唇)嘛無跛腳,為啥米欲嫁兵仔?一朵水水花,插在牛屎!」

    民國五、六十年間,大部分台灣人(尤其是鄉下)的觀念中,軍人與外省人,是相同的等號,指的都是三十八年隨政府來台的中國人。

    這些離鄉背井遠離親人的單身漢,在反攻大陸的希望越來越渺茫,留在台灣落地生根的觀念越來越強烈的當時,為了傳宗接代,一個個為結婚不過,卻也讓一些身體殘缺、智能不足,或離婚、喪偶等,結婚條件比較薄弱的女子,有了安定的歸宿。

因此「若無人愛,就嫁外省朗。」是當時台灣人普遍的觀念。事實上,那些為結婚而結婚的外省人,不乏見多識廣滿腹詩書的知識份子,只是在大環境的催逼,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壓力下,成為婚姻的犧牲者。

這是當時的社會現象,是歷史的潮流,是戰爭的悲劇。

我努力跟家人解釋,他不是一般的外省人,他跟我們一樣說閩南話,有父母、有兄弟姐妹,他的家在離島金門。然而,任憑我怎麼解釋,他那遙不可及的家庭背景,和軍人身分始終是家人反對的力道。

    也許是愛情的力量,也許是年幼無知,也或許是他那不可抗拒的憨厚氣質,讓我在那非正式的求婚儀式中,不加思索就點頭答應了。至於父母親的殷殷告誡,叔父姑母愛的建言,和那全然陌生的家世背景,都不在我的考慮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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